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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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浏阳、宁乡、醴陵、祁东、宜章、永兴、祁阳、临湘、临澧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现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5月9日
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的总体要求,推动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和质量水平提升,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16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省公安厅等五厅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湘安明电〔201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加快引导烟花爆竹产业的转型和改造提质,推动烟花爆竹产业“企业集约化、设备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和过程安全型、产品环保型”进程;加强产品质量状况及原因分析,帮助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指导浏阳、醴陵市烟花爆竹产品争创国家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加大烟花爆竹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查处一批制售假冒“浏阳花炮”的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制假售劣的违法犯罪分子,基本杜绝超规格、超药量以及使用铅化合物、六氯代苯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杜绝烟花爆竹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冒用或伪造质量标志和标识欺诈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质量投诉率和发案率下降、质量合格率和取证率上升的“两升两降”目标,确保全省不发生重特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行动重点
(一)质量提升的重点产品
爆竹类和组合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礼花类烟花焰火产品
(二)质量提升的重点区域
长沙市:浏阳 宁乡
株洲市:醴陵
衡阳市:祁东
郴州市:宜章 永兴
永州市:祁阳
岳阳市:临湘
常德市:临澧
(三)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一是重点查处冒用“浏阳花炮”地理标志产品的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查处在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假冒或伪造浏阳产地、伪造和冒用浏阳烟花爆竹企业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查处超规格(筒体内径大于30mm、主体高度大于300mm)、超药量及“假、大、空”的违法行为;四是重点查处违规使用铅化合物和六氯代苯等国家禁限用药物加工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五是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六是切实加大烟花爆竹用引火线、黑火药、包装物、银粉等原材料的专项整治力度,保证源头监管全面到位。
三、职责分工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和分级管理体制,将烟花爆竹质量提升行动中省、市、县三级质监(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和质检机构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省局工作职责
1.省局监督处
(1)负责制订全省烟花爆竹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2)对各市州质量提升工作进行调度、督查、指导、通报;
(3)组织对全省烟花爆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4)指导浏阳、醴陵争创国家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
(5)主动对接北京市质监局,督促长沙、株洲等市(县)质监部门(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和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照“双重把关、加严检验”的原则,认真做好进京烟花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6)督促长沙市质监局、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和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真落实好国家重大活动中专供焰火产品的驻厂监管和批批检验工作。
2.省局标准化处
(1)负责组织烟花爆竹国家强制性标准宣贯;
(2)负责组织对全省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执行国家标准情况的检查;
(3)加强标准的比对工作,用科学、先进的标准作为基准标杆比对现有正在执行的标准。
3.省局稽查局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查处烟花爆竹大要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2)负责对全省烟花爆竹涉案货值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3)指导有关烟花爆竹缺陷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工作,组织开展缺陷调查和责令召回,发布缺陷烟花爆竹的召回信息;
(4)调度、统计、上报全省烟花爆竹执法打假行动的数据、案件办理和新闻宣传情况。
4.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按照省局安排,对烟花爆竹原辅材料、成品、黑火药、包装物等进行抽样检测;
(2)主动对接北京市质监局,按照“双重把关、加严检验”的原则,认真做好进京烟花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3)积极主动承担好国家重大活动中专供焰火产品的批批检验工作;
(4)成立烟花爆竹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收集、分析、处理与烟花爆竹有关的、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影响范围较大的缺陷信息,协助省局稽查局开展缺陷烟花爆竹召回相关工作;
(5)加大技改技装投入,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烟花爆竹野外燃放实验基地建设;
(6)协助省局标准化处开展烟花爆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工作。
(二)市州局工作职责
1. 部署安排辖区内(包括县市区、开发区、经管区、工业园区)烟花爆竹质量提升行动;
2. 组织对辖区内取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违法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查处;
3. 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质量提升工作的新闻宣传活动;
4. 受理本辖区内烟花爆竹质量投诉举报,配合省局开展缺陷烟花爆竹产品召回管理工作;
5. 长沙、株洲市质监局配合省局,指导浏阳、醴陵争创国家产品(烟花爆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
6. 长沙、株洲市质监局要主动对接北京市质监局,督促浏阳、醴陵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按照“双重把关、加严检验”的原则,认真做好进京烟花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7. 长沙市质监局要督促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认真落实好国家重大活动中专供焰火产品的驻厂监管工作;
8. 负责辖区烟花爆竹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总结、数据、案件和执法新闻宣传等工作情况的调度、统计、上报。
(三)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工作职责
1. 对辖区内取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涉及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2. 对产品质量低劣、屡查屡犯或无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报请地方政府依法取缔,在地方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捣毁;
3. 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质量提升新闻宣传活动;
4. 配合省局开展缺陷烟花爆竹召回管理工作,受理本辖区内消费品质量投诉举报;
5. 浏阳、醴陵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主动对接省、市质监部门,制定行动方案和政策措施,争创国家烟花爆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
6. 浏阳、醴陵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按照“双重把关、加严检验”的原则,认真做好进京烟花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7. 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认真做好国家重大活动中专供焰火产品的驻厂监管工作;
8. 负责烟花爆竹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总结、数据、案件和新闻宣传等工作开展情况的上报。
四、主要任务
1.优化产业布局。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坚持统筹安排、相对集中、有序退出、安全稳定的原则,优化全省烟花爆竹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浏阳市、宁乡县、醴陵市、宜章县、临澧县、永兴县、祁阳县、祁东县、临湘市9个烟花爆竹生产重点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综合运用市场、经济、行政和法治手段化解过剩产能,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引导非主产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愿有序退出,或向烟花爆竹9个生产重点县市转移。
2.强化监督检查。以浏阳、醴陵等9个烟花爆竹主产区为重点,以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浏阳)、省烟花醴陵质检授权站为技术支撑,对获证的生产企业做到应抽尽抽,一年内抽查频次不少于2次,确保全省企业检查抽查工作高频次、全覆盖。要加大抽查结果信息公开力度,要将质量提升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形成专题报告,送呈地方政府,组织综合治理。要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企业,通过质量公告、行政约谈、督促整改、重新复查、执法查处等多种手段,严格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形成质量监督的闭环管理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严打违法行为。要加大烟花爆竹企业日常巡查力度,重点检查产品中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规格、超药量、无警示语和燃放说明、无厂名厂址、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假冒或伪造厂名厂址、质量标志、地理保护和浏阳花炮等突出问题,籍此发现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隐患。要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烟花爆竹质量安全联合“打非”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危害安全和假冒侵权等质量违法行为。要按照省安委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黑火药、引火线不得跨县销售和运输,企业自产用黑火药、引火线不得对外销售等政策性规定。
4.开展综合施治。各主产区质监(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要针对制约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的原因,科学研判,对症施策,开展产品质量分析和精准帮扶行动,帮助企业查找产品质量缺陷,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日常巡查、风险监测、分类监管、标准规范、执法查处、问题约谈等职能手段,集中解决突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对质量问题严重、整改不合格、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大曝光力度。要创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类监管模式,对不同类别企业、不同风险产品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同时开展好产品质量重要性能指标比对工作,促进主产区和非主产区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倒逼企业技术进步。
5.强化标准宣贯。各烟花爆竹主产区质监(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要分期分批组织烟花爆竹新标准培训班,通过邀请专家上门讲课、委托国家烟花中心集中授课等多种方式,重点培训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生产技术人员。要重点督查企业烟花爆竹新标准执行到位情况,确保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能全面、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国家强制性标准,从源头上切实解决药量、结构、包装、标志等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突出问题,防范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6.实施精准帮扶。一是要组织结对帮扶。各烟花爆竹主产区质监(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要做好牵线搭桥、协调服务工作,助推企业之间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二是要突出质量核心。找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的切入点,加强产业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契机,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地区、企业、产品,通过典型示范与政策扶持,帮助企业解决工艺流程、技术创新、机械设备和制度管理、人员素质、检验检测等方面影响、制约产品质量提升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三是要开展示范创建。浏阳、醴陵两局要促请两市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成立争创国家级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组织机构,明确烟花爆竹质量提升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员,建立调度机制,实施全过程跟踪指导,争创国家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
五、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烟花爆竹主产区质监(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质量提升行动,专题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地方产业实际和突出质量问题,确立提升目标、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落实。要将质量提升行动的指标任务层层分解、逐一压实,并将任务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和目标实现情况纳入部门责任考评体系,确保可评可考可操作。省局将根据各主产区质监(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烟花爆竹质量提升工作安排,进行调度、督办和检查。
2.统筹协调,合力推进。要统筹社会各方资源,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强化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和质量提升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要充分调动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质量安全服务志愿者和特邀监督员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共治机制,形成省市县三级、部门与行业、企业与社会协同推进质量提升的新格局。
3.稳扎稳打,务求实效。要狠抓落实,通过一个个问题破解、一个个品牌培育、一个个区域整治、一个个企业提升,积小胜为大胜,努力突破质量发展瓶颈,彰显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要注重研究质量提升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思路,认真总结新经验,推广好办法,通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使监管成效得到不断加强,企业责任得到更好落实。
4.加大宣传,注重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质量提升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例,将质量提升行动作为“质量月”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以此倡导安全消费理念,普及产品质量知识,提高公众维权意识,为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烟花爆竹主产区所在市州质监局、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在5月30日前上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县级局工作方案统一报市州局,由市州局集中上报省局),同时在2016年6月20日和12月1日前分别报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阶段情况和工作总结。